为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补充工作力量,南充市生态环境局拟公开遴选6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及名额
(一)南充市生态环境局综合管理岗位1名;拟任职级: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二)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综合管理岗位1名;拟任职级: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三)南充市南部生态环境局综合管理岗位1名;拟任职级: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四)南充市西充生态环境局综合管理岗位1名;拟任职级: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五)南充市仪陇生态环境局综合管理岗位1名;拟任职级: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六)南充市蓬安生态环境局综合管理岗位1名;拟任职级: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二、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面向南充市九县(市、区)级机关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学习能力、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具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敬业精神。
2.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年龄符合要求。
4. 具有3周年及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5. 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各相关单位具体遴选条件见附件《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情况一览表》,其中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第一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 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尚在试用期内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遴选程序。
1. 报名
本次遴选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①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补报。
②报名地点:南充市顺庆区万年西路118号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307)。
2. 资格审查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有效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公章;
④近2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材料提供单位公章);
⑤《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须签署“同意报考”并加盖有干部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公章)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⑥个人承诺书;
⑦所在单位开具的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 8 * GB3 ⑧本人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2张。
各职位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遴选职位计划。
3. 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
1. 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主要测试综合文稿写作能力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内容,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复习内容。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可于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以后登陆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不计入最后的总分。
2. 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和遴选名额,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3: 1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尤其是综合分析能力、信息获取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三)考察、体检。根据考试情况,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与最后一名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考察对象。根据岗位需要和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及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的缺额,经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根据体检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调入。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经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研究集体研究,确定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情况,请考生务必知悉并做好疫情防控事项(详见附件5)
(四)咨询电话:0817-2668592。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遴选(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南充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17-2230625。
此公告由南充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附表:
2.南充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公开遴选(考调)报名及资格审查登记表
5. 2020年南充市生态环境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笔试期间考生疫情防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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