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乡镇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及选调<聘>程序中涉及公示的环节均通过绵阳市安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注意适时查看):
一、选调(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二、选调(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选调(聘)乡镇、职位(岗位)、名额、专业及其他要求见《安州区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乡镇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选调公务员职位为一级科员,选聘事业岗位为管理九级。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均可报考事业岗位(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调动后不保留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公务员、参公人员可报考公务员岗位(其中参公人员报考公务员职位的,待选调程序结束后按程序办理公务员登记)。对选调(聘)人员办理干部、工资转移介绍时将按选调(聘)职位(岗位)重新核定相应待遇。
三、选调(聘)范围
面向全区在职在编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工勤身份人员)。
四、选调(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思想政治素质好,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3.具备从事选调(聘)职位(岗位)工作的能力、水平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调(聘)乡镇、名额、学历、年龄及其他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尚在试用期内的;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或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新招录(聘)到安州区工作服务年限未满3年的(含试用期),经选调(聘)、日常调动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
8.事业人员有政策或《公告》约定在聘用单位服务未满服务年限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21日。
五、选调(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方式:仅设现场报名。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职位(岗位)。
3.报名地点:区政府行政大楼二楼242室(区委组织部部务会议室)。
4.报名材料:
(1)《安州区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乡镇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
(2)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聘用文件或正式入编佐证材料复印件1份(需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4)毕业证(学位证)及选调(聘)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个人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或现编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开具的考核结果证明原件1份;
(6)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7)其他要求的报考材料。
(二)资格审查
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对相应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与否现场予以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实际人员进入相应报考职位(岗位)考试环节。本次选调(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及主要内容等详见《考试通知书》。
2.面试:面试为无领导小组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考试通知书》。
考试时间暂计划2020年12月下旬进行,以考生领取的《考试通知书》为准。参加考试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低于75分者视为考试不合格,不予选调(聘)。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体检情况在整个考试环节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请注意适时查看。
(四)体检、考察
1.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和选调(聘)名额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体检由选调(聘)乡镇党委负责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完成,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体检结果由选调(聘)乡镇纪委签字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公务员股、区人社局事管股,并由选调(聘)乡镇负责告知参加体检考生,不再另行公告。
2.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实施考察。考察由选调(聘)乡镇党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完成,主要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工作实绩等。考察结束由选调(聘)乡镇党委提交作出考察结论的人员考察报告(须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出现的缺额,经选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实施等额递补体检和考察。
(五)公示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选调(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不合格、公示期间或期满放弃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及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不再实施递补。经选调(聘)后,选调(聘)乡镇应及时按照人岗相适、利于工作等原则进行人员岗位安排,选调(聘)人员2年内不得被上级机关借调。
其中参公人员报考公务员职位者,公示后按程序向上级组织部门申报办理公务员转任登记审批手续,经审批同意的方可办理调动及公务员登记手续,未经上级组织部门审批同意的不予选调。
六、纪律与监督
(一)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选调(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选调(聘)资格,已经被选调(聘)的予以退回,责任自负。
(二)从事选调(聘)工作的人员,实行公务回避。
(三)本次选调(聘)工作的实施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人事考试工作纪律和要求。整个选调(聘)工作过程,在区纪委监委的全程监督下实施。
七、本公告由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和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6-4595663 (区委组织部)
0816-4336326 (区人社局)
监督电话:0816-4336299 (区纪委监委)
附件:
1:安州区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乡镇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doc
2:安州区面向区内公开选调(聘)乡镇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绵阳市安州区委组织部 绵阳市安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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