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交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招用。
二、招用名额、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1.专职交管员岗位2名,限男性。负责庆符镇辖区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其他勤务活动。
2.此次招聘专职交管人员为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管理。
(二)招聘条件
1.户籍为宜宾市高县庆符镇或在高县庆符镇长期居住;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报名人员年龄需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0日以后,2000年8月30日之前出生)。以上时间均含当日;
4.报考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放宽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服役期间受三等功以上表彰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能熟练掌握基本办公软件操作;
5.净身高165cm及以上,体重过于肥胖或瘦弱者不予招用(身高、体重于现场资格审查当天进行现场测量)。判定过于肥胖或瘦弱者按以下简易方法计算: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00。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30%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体貌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或色弱;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四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无鸡胸,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罗圈腿,无严重平足,无纹身或驼背;无其他不适宜从事专职交管员工作的身心疾病;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5;
7.符合报考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或治安管理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因违纪在人事考试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现役军人;
6.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8.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9.其他不宜从事专职交管员工作情形的。
(四)优先招聘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
2.退役士兵;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8月25日至8月27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
(二)报名地点。高县庆符镇便民服务中心三楼综合执法和环保办(高县庆符镇东升家园B区往前100米)。
(三)报名要求。报名者到报名地点现场填写《高县庆符镇专职交管人员报考信息表》;报名时需带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3张及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其中,户口在外市但居住地为高县的,需出具居住地公安机关开具的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其中,属于优先招用的,请携带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因提供虚假信息导致被取消考试或招聘资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负。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但不提供相关依据的,视为自动放弃优先招用条件。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资格初审、面试,考察工作中的资格确认等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根据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四、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最高分确定为体检人员。
除“招聘条件”中规定的身高体重及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外,其余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由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指定体检医院。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考环节。
(二)考察政审。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并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依次递补。
(三)拟聘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 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公示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查证后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招聘。
(四)聘用。公示后无异议者予以聘用,并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具体工作单位及部门由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
六、身份及待遇
专职交管人员不具有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在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工资等待遇随财政保障水平的提高而提高。
七、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面试、加试、体检或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会在 “高县金线岭”微信公众号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和查询。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及时关注相关通知造成失去考试、招聘资格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三)报考者要遵守本次招聘考试的相关纪律规定,对于作弊或在报名现场、考场、体检场所等地扰乱工作秩序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肃招聘纪律,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831-5859603
监督电话:0831-5585999
八、本公告由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高县庆符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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