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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南县医疗保障局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公告
作者:西昌 来源:凉山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1-03-17 15:35:47 阅读:179 分享至: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全方位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保持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根据《凉山州医疗保障局转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凉医保办发〔202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在宁南县级参保人员中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参与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件

(一)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

(二)熟悉医疗保障、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热心志愿者服务等公益活动。

(三)工作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善于联系群众,民主作风好,有一定的代表性,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

(四)具备与履行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职责相适应的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二、选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2021年3月17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

1.邮寄报名,填报《宁南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邮寄至宁南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邮编:615400地址:宁南县南丝路政务中心四幢三楼3-7室 电话:0834-8503297)。

2.电子邮件报名,填报《宁南县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申请表》、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或照片)发至405773578@qq.com邮箱。

(三)报名时间。2021年3月18日至3月24日。

(四)资格审核及聘用。报名结束后,评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核,在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聘用,聘期两年。

三、其他事项

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按照《凉山州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凉医保发〔2019〕25号)相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