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省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安排,我县按照川教资[2021]4号文件精神,将于2021年4月8日启动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我县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金阳籍的中国公民。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认定种类: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初中教师资格证。
(五)体检要求: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教育行政部门。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全省统一认定时间:4月8日至8月20日。
网上报名时间段:4月8日至6月20日
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5月10日以后开始报名。
2.申报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二)现场材料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请在6月22日—6月24日带上以下材料,到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进行现场确认,
1.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纸质版一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3.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5.近期免冠正面小二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7.国考合格证明。
8.体检由金阳县教体科局统一安排。预计体检时间是6月25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五、疫情防控要求
按照我县管理原则,根据我县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错时错峰合理安排时间,安全有效推进认定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请务必牢记自己的账号密码、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2.网上报名必须按要求上传照片。
3.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教师资格申请表上粘贴的照片和办证书用的照片必须一致,上传的承诺书需字迹端正清晰。
4.请务必加入教师资格认定QQ群:691588408(金阳县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交流群),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在QQ群通知。
5.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834—8738890
金阳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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