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通知》(川教资﹝2021﹞4号)的安排,结合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我县将于2021年4月7日启动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2021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研究生,含公费师范生和教育类硕士)在四川省的中国公民。
(二)驻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考试合格证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受新冠肺疫情影响,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证书要求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申请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使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的少数民族自治州(县),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三、认定机构
1.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4月8日至5月20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入报名。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5月21日至6月20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
3.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①.《教师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粘贴好照片。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需在有效期内)。
③.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原件)。
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⑥.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种类及任教学科)。
⑦.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⑧.思想品德鉴定表(请按说明要求相关部门签字盖章)(请下载附件)。
⑨.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可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的认定机构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现场确认及体检等事项。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六、咨询地点及电话
地点: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人事股
电话:0834-6522129
附件: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木里县教育体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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