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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2021届紧缺专业选调生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
作者:ystwx 来源:甘孜人事考试网 时间:2020-12-23 09:44:55 阅读:74 分享至:

按照四川省选调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成绩,现将甘孜州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09:00至15:00。

地 点:甘孜州人民政府驻成都办事处(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横街2号,康定酒店5楼510室)。

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一)国(境)内考生需准备:

1.《四川省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贴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须报所在院系审核盖章,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核准推荐)。

2.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及专业、学制等情况的证明)。

4.党员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入党时间(准确到具体日期,如××年××月××日),并加盖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5.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考生,须提供退出现役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退役士兵证、退出现役审批表、退伍证);

6.获国家级奖学金;校级及以上“优秀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院(系)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硕士”“优秀博士”);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研究生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的考生,需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7.担任副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正副班长〈正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正副职)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正副职及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由高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8.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二)国(境)外考生需准备:

1.《四川省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请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按网络提示正反两面打印,贴上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考生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各1份。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生证无法体现考生本人所学专业的,需提供所学专业证明);

4.全日制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5.若考生已完成国(境)外学习经历,需提供对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6.专业证明材料1份。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告》所规定的选调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专业证明材料。

7.以本科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以本科或硕士就读经历报考的应届博士毕业生,还须提供本科或硕士就读期间的毕业证、学位证、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表彰奖励证书等与选调资格条件有关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双学位报考的,还须提供对应的双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

(二)请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考生报名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必须及时告知,如已被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录(聘)用或已考上硕士研究生及博士研究生等情况须在面试资格审查现场如实告知,若因告知不及时、不完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四)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再进入下一环节。因考生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位缺额,不再递补。

四、面试相关事宜

(一)面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持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三)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故不能参加面试或面试期间因疾病等原因不能继续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

五、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防疫要求

(一)请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的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考生进入资格审查及面试现场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依次进入现场。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关于四川省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试面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及有关要求,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考生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5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5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资格审查或面试当天无法到达现场的,视为主动放弃选调资格。仍处于新冠病毒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选调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现场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资格审查及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考生在面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驻点医护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则取消考试资格,由驻点医护人员按规定妥善处理。

(五)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选调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六、其他有关事宜

(一)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选调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则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况进行通报处理或责任追究。

(二)考生应提前安排好自己的行程,确保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面试,务必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及时告知,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甘孜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网”专栏(http://rsks.gzz.gov.cn)公布,敬请关注。

咨询电话:0836-2835269

中共甘孜州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