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同意,从我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0年10月29日前,在平武县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具有平武项目办出具的期满服务证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符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的有关规定;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聘用为工作人员(含尚未办理手续)的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单位及名额
招聘单位为平武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名额共10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进行网络报名。每位“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报考岗位统一填为平武县乡镇事业单位,根据考核成绩实行优分优选。
(一)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地址:平武县东皋行政办公室新区3号A栋313室,电话:0816-8825391)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平武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
2.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4.服务合同(协议)、服务证、年度考核原件及复印件2份,服务单位和主管部门证明原件2份。
(四)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现场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等事宜详见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核
采取结构化面试,量化计分(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责任感和进取心,工作能力和水平,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考核的下一环节。
六、体检
(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该岗位报考者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部分体检项目不合格或放弃补检的报考者所出现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一律按公告通知为准,不再电话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报考者承担。
七、选岗
选岗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八、综合考察
招聘人员所属乡镇党委和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综合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招聘人员所属乡镇党委和招聘单位报请县人社局、团县委确定,如需递补,则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再进行综合考察。
九、公示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均不再递补。
十、聘用
此次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聘用人员执行我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有关规定。
十一、招聘工作纪律
(一)为保证考核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近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二、疫情防控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全力确保每一位考生安全健康,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获取方式见附件2),并于考前14天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凡因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前应密切监测个人体温及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时,应及时就诊,严禁带病参考。
(二)考生前往平武资格审查、面试、体检途中应尽量乘坐私家车,如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
(三)考生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应佩戴口罩,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消毒、个人防疫健康信息码查验、体温检测等工作。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需持有本人报名、面试、体检前(含报名、面试、体检当日)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
(五)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面试考点、参加面试等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建议考生准备手套、消毒湿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
(六)考生在资格审查前应签署《平武县2020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3),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816—8822252 (县纪监委)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0816-8825391
附件:1.平武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平武县2020年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4.平武县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中直接考核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平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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