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边县公安局关于2021年补充招聘村(社区)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成绩暨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的考生考试总成绩暨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见附件),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按聘用职位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未参加面试或体能测试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以盐边县公安局电话通知为准。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通讯畅通,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放弃体检。
(二)体检标准、费用和复检。除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标准执行外,毒品检测呈阳性的不合格。体检时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身高、体重、视力结果有异议的,当场提出申请,可现场复检一次;对其他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可组织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三)体检结果运用。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则由盐边县公安局研究确定)。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体检资格,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并根据违规事实做出处理。
三、体检后的相关工作
体检结束后,由盐边县公安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做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0812-8653401
附件:
1.盐边县公安局2021年补充招聘村(社区)辅警花名册进入面试、体能测试人员名单(公示).pdf
盐边县公安局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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